上海市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納入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管理,由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簡稱市人事局)確認批準。市人事局會同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共同負責本市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和監督管理工作。 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標準、統一組織考試和評審的辦法,考試和評審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的考試和評審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科委共同負責。 市科委負責制定考試和評審辦法,擬定考試科目、編制考試大綱、編寫教材和組織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市人事局和市科委共同組織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評審委員會,實施注冊咨詢師評審工作。 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考試和評審合格者,由市人事局頒發統一印制,并與市科委共同用印的《上海市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證書》。 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實行定期注冊制度,注冊管理辦法另行制定,注冊管理工作委托上海市咨詢協會進行。 注冊咨詢師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期滿仍從事咨詢服務工作的人員,應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到市咨詢協會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持證者3年(nian)內不(bu)申請注(zhu)(zhu)冊的(de),或(huo)連續3年(nian)未被(bei)準(zhun)予注(zhu)(zhu)冊的(de),或(huo)被(bei)注(zhu)(zhu)銷注(zhu)(zhu)冊后(hou)3年(nian)內未重新注(zhu)(zhu)冊的(de),資格(ge)證書自動(dong)失(shi)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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