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藝建(jian)筑設(she)計有限公司文(wen)件 |
滬開藝【2012】03號 簽發:全先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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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樓宇空置率,提高物業服務水平,改善員工收入,對共康、華浜兩處樓宇出租工作,制定本考核獎勵方法: 1、新簽合同,無同類可比房價對租房經辦人(鄧緒榮、全先枝)按1.5元/m²,分管領導(申國鳳)按0.5元/m²,物業經理(浦愛超)按0.25元/m²獎勵。 2、新簽合同,超過華浜(共康)已租同類房子平均價的,按上述第一條標準2倍獎勵,小于華浜(共康)已租同類房子平均價的上述第一條標準的一半獎勵。 3、續簽合同,單價小于原單價的不予獎勵。 4、續簽合同,等于原單價的,按上述第一條獎勵標準一半獎勵,大于原單價的按上述第一條標準獎勵。 5、房子空置,租房經辦人扣0.3元/ m²,分管領導扣0.1元/ m²,物業經理扣0.05元/ m²,房子空置超半年按上述標準二倍計。沒有面積的按每平米1.8元折測成面積計算。 本辦(ban)法是2012年3月(yue)起實(shi)行。
上海共康創意有限公司 2012年4月(yue)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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