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數據統計,截止到2019年上海已有幼兒園1627所,其中,公辦幼兒園1004所,占比61.7%,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0%,基本構建起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但與此同時,上海仍面臨著幼兒入園高峰的壓力。為保障適齡幼兒入園需要,整體提升學前教育質量,滿足社會對公平、科學、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醞釀一年多的《上海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近期正式出爐。《行動計劃》在園舍建設和幼兒受惠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目標,將按常住人口每萬人配建1所15班的幼兒園的標準,計劃三年內新建和改擴建90所幼兒園,有條件的公辦幼兒園和新建幼兒園要盡可能開設托班。 寶山區在2019年12月16號發布《寶山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意見征求稿中提出:在新建幼兒園中加設托班,未來三年,計劃新建28家公建配套幼兒園,新設15所公辦幼兒園和10所民辦幼兒園,滿足老百姓對多元學前教育的需求。并提出:新建幼兒園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應符合上海市《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DG/TJ08-45-2005)、《上海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技術標準》等有關規定;支持和促進幼兒園專用室建設,合理設置功能性活動室,參照《上海市幼兒園專用活動室建設要求》,試點幼兒科探室、閱讀室、游戲室、結構室等6個活動室的標準配置,為幼兒創設健康有益的活動環境,培養幼兒興趣,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該政策在實際建筑設計過程中受到基地建設面積偏小,綠化面積必須滿足35%的限制等情況,導致幼兒園僅能滿足基本功能房間,無多余面積增設活動室的尷尬情況。 用地面積偏小及綠化面積硬性指標對幼兒園建筑設計的影響: 1、按照現行《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DG/TJ08-45-2005表4.2.1-1,中心城區以外15班幼兒園建設用地不宜低于7198平方以滿足幼兒園建筑用房及室外活動場地的布置。而在相關規劃中,受制于城市建設用地,15班幼兒園建設用地規模基本在6500平方左右,比標準用地減少約600-700平方。 2、幼兒園建設用地考慮到服務半徑及交通影響,建設用地在相關規劃中大部位于城市支路交叉口或者支路上,以減少上下學高峰期對城市道路的影響。且在交通審批過程中,交警部門大部都提出需要設置人行等候區及臨時接送車等候區,等候區一般都占用建設用地面積,不能占用市政道路及綠化。常規上等候區面積基本在100平方左右,導致實際可減少面積進一步減小。 3、按照《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DG/TJ08-45-2005中4.2.4條要求,外環外綠化面積指標不得低于35%,且有集中綠地要求(集中綠地不得低于綠化面積的20%,集中綠地每塊面積不得400平方)。 4、按照《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DG/TJ08-45-2005中4.2.3條要求,幼兒園需設置540平方(15班)的共用活動場地及每班不低于60平方的分班活動場地,及120平方的器械場地,80平方的沙坑等要求。 5、按照防火規范及幼兒園建設標準,幼兒園建筑層數基本控制在3層及以下。在基本滿足幼兒園園舍用房的前提下,建筑密度基本要達到30%左右。 綜上所述,幼兒園建筑設計在受實際建設用地減少,滿足綠化相關要求,并設置必要的活動場地并滿足相關防火及建設標準的前提下,只能把大面積的活動場地布置在地面,分班活動場地只能設置在屋頂,導致幼兒必須在屋面進行活動,并且沒有條件增加幼兒科探室、閱讀室、游戲室、結構室等6個活動室的配置要求。 在此緊急呼吁政府主管部門,幼兒園建設用地能否在規劃用地、園舍建設、綠化指標做一定調整: 1:幼兒園建設用地面積指標擴大,15班幼兒園建設用地宜控制在7100-7200平方。 2:部分功能房間如辦公室、管理用房等輔助用房能否設置在4層(為教師等成年人使用);幼兒園設置單獨門衛退讓城市道路紅線間距適當減少或者貼用地紅線建造(雨蓬等凸出物不得出用地用心);容積率等控制指標相應調高。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3:在采用墻體垂直綠化、圍墻綠化(可采取相應系數折算的方式)的情況下,綠化面積指標可適當減少。 通過上述建議,以提高幼兒園園舍用房的幼兒生活及活動用房面積,活動場地可更合理布置,使幼兒有更好的空間去學習探索這個美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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