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規范本市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17]115號)、《關于完善本市科技創新領域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的實施細則》(滬人社專發[2016]2號)及《關于調整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17]2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并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本市2017年度區屬工程系列土木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 評審原則 以專業技術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和任務目標的工作實績為主要內容,作出公正、全面的評價,提高工程技術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水平。 二、評審機構 上海市區屬工程系列土木工程中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掛靠浦東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區屬工程系列土木工程中級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三、評審范圍 在本市各區企事業單位以及浦東新區區屬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土木工程專業相關技術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或持上海市居住證滿1年以上、在有效期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推薦申報,提供缺額申報證明(見附件5)。 當年達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予受理。 四、評審專業 建筑管理(建筑質量監督、概預算)、建筑施工(道橋、建筑裝飾、暖通)、市政設計(道路交通、橋梁工程)、建筑設計(建筑、結構) 五、評審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2、有獨立承擔中級職務崗位的專業技術工作能力,能夠解決本專業范圍內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3、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4、有從事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實踐經驗,能較好地吸收、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技術經濟效益。 5、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業務工作和專業理論知識學習。 (二)學歷、資歷條件 1、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獲得者,經考核合格。 2、理工類相關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近兩年考核為合格或優秀。 3、理工類相關大學本科、專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滿四年,近三年考核為合格或優秀。 任職資歷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三)其它條件 1、 職稱外語和職稱計算機要求 根據國家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的精神,自今年起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再作為申報本職稱的必要條件。如申報人曾參加過各類外語、計算機能力考試并取得證書的,可自愿提供相關證書材料,供專家評審時參考。 2、繼續教育: 申報人員應通過兩門公需科目共4學分的繼續教育(知識產權計2學分、創新知識初級計2學分、項目管理初級計2學分)。具體報名事宜請查詢上海繼續工程教育協會網站(www.sacee.org.cn)。 (四)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后,又通過成人教育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規定學歷的申報對象,除聘任助理工程師必須滿四年以外,其取得規定學歷后的資歷不得少于一年。 (五)已評聘其它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務后,因工作需要轉到工程系列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一年,經考核能履行現崗位職責,可以申請轉評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六、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對申報者的要求 1、《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三份(21世紀人才網——表格下載)。 2、《自薦綜合材料》三份。 《自薦綜合材料》是評審的主要材料依據,應能反應申報者的專業水平、能力和業績以及綜合情況。申報者應按要求逐項、如實、認真地填寫《自薦綜合材料》(格式見附件二)。 3、主審論文一式兩份,其他論文一式兩份。 主審論文必須是申報者作為獨立或第一作者撰寫并打印。 4、各類證書及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學歷、學位證書;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3)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聘任助理工程師以來); (4)繼續教育證書; (5)獲獎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6)聘任初級以來專業工作年度考核表 上述材料用A4紙復印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7)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或業務考績檔案(原件)[由單位提供] 4、評審材料袋上請附"材料清單"(見附件三)。 (二)對申報者所在單位的要求: 1、單位應對申報者所填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內容和各類證書、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并在第8頁"業績、論文、論著等情況的核實意見"欄內對申報者作為評審材料的各項主要業績必須明確寫上核實意見,并蓋單位行政章。在"學歷、經歷等情況核實意見"欄內按實填寫后,加蓋單位人事章。未經核實的其他內容在評審中不作為主要業績對待。 2、對申報者提供的各類證書及證明材料逐一核實后,在復印件上加蓋人事部門章確認。 3、單位提供申報者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或業務考績檔案(21世紀人才網——表格下載)。 (三)評審材料應一次報送,受理材料時間截止以后,不再辦理調換或增補材料手續。 七、送審程序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實行個人申報。送審程序如下: 1、個人準備評審所需材料。 2、個人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單位進行核實。流動人員的學歷、經歷等情況由人事代理部門核實并蓋章。個人也可以將全部或部分材料送公證機關公證。 3、單位和人事代理部門對材料核實后,經密封蓋章處理后交材料受理點,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職稱部組織評委會進行評審。 4、評審結束之后,由評委會將評審結果通知本人和單位人事部門。評審材料由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退還申報人所在的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評審未通過人員,除申報材料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申報表》由浦東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其他材料退還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 八、報送申報材料時間和地點 個人向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受理點報送材料的時間為2017年7月24日至8月25日(9:15-11:15,2:00-4:30)。節假日不受理。 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張楊路1996號2樓),聯系電話:58602838孫老師; 九、評審費用:人民幣600元/位(含報名費、評審費等),在提交材料時支付。 附件:1、區屬工程系列土木工程中評委及評審專業設置表 2、申報工程師自薦綜合材料 3、評審材料清單 4、承諾書 5、事業單(dan)位缺(que)額(e)申報證明(ming)
上海市區屬工程系列土木工程中級專業技術 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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